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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同意兴和城业委会近期召开业主大会的复函

作者: ping | 时间: 2025-09-17 | 浏览: 72

关于不同意兴和城业委会近期召开业主大会的复函


兴合城业主委员会:


兴和城业委会拟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业主大会的申请已收悉。经平西街道办事处和平桥区房管中心研究决定,因《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防止抢跑新规定和杜绝监管漏洞,不同意兴和城业委会2025年9月23日以物业公司服务合同到期为由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后续,平西街道办事处将在本届业主委员会期满前,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指导、协调兴和城小区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研究续聘或解聘物业公司等具体事宜。业主大会召开前,原物业公司应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继续提供服务,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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