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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西街道办事处关于兴和城物业联席会议纪要
作者: ping 时间:2025-01-11 浏览:654

平西街道办事处关于兴业城物业联席会议纪要 2025年1月21日,平西街道办事处会同平桥区房管中心在平西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召开兴业城小区物业联席会,专题研究兴和城业委会相关问题并纪要如下: 

关于兴和城业委会成立、改选、换届等相关问题。 

兴和城第一届业委会是平西街道办事处按相关文件要求和规定程序,指导兴和城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委会成员为魏文虎等7人,任期为2021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3日。对已主动申请辞职的詹腊荣、杨娟、刘全清三人,按《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 34 条规定,自提交辞职申请日起自行终止其业委会成员职务;对在任业委会成员魏文虎、张宏霞、李轩、肖强4人应公示其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兴和城第一届业委会罢免、改选、换届等重大事项应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兴和城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应定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或经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提议业主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房产登记或房屋购买合同复印件以完成资格认定。 

 

二、关于加强业委会日常监督指导的相关问题

 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平西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兴和城业委会日常工作 监督、指导,重点监管印章使用、财务收支、制度规范等。 1.财务公示。随平西街道办事处关于兴和城物业联席会议纪要并公示兴和城业委会提交的 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收支情况表。 2.规范制度。兴和城业委会应逐步完善业委会日产管理制度,重点增加月例会制度。月例会议事制度是业委会成员集中议事的会议形式,原则上每月月末召开,具体时间由业委会成员共同商定;业委会月例会应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由过半数组成人员出席,做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同意,并由专人记录。业委会做出决定后,应当自做出决定起三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报社区居委会;业委会月例会议事范围应严格限定在《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32条范围内,业委会不得做出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决定,特别是涉及全体业主公共利益相关事项,应参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提请业主大会研究决定: 3.印章管理。兴和城业委会应按照《平西街道办事物管会与业委会印章管理方案及要求》规范印章使用,确保公章由专人保管,使用公章必须登记,涉及使用公章事项,严格规范使用审批程序。 

 

三、关于 102 房间使用问题。

 102房间位于兴和城13号楼1单元,属于小区共有部分,其共有部分用途和利用方式应必须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未召开前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业委会需将钥匙移交暂滨湖居委会代为保管

平西街道办事处关于兴和城物业联席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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