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物业费 聊聊 测测 资料 我的
星火 业主详情
  1. 昵称:星火 注册时间:2025-01-04 00:00:00
  2. 讨论:
    1. 干好一个小区的民主治理工作,比管好一个企业难十倍,甚至百倍。 (2024-11-01)

    1. 不把自己当回事就不难 (2024-11-01)

    1. 花钱办事,还有大家的事不要当成自己的事办 (2024-11-01)

    1. 业委会成员首先要有自我奉献精神。有方向可不行,前题是领头羊把腰杆挺直了办事。把成员分配的责任要带动起来,自己也要多向社区和街道沟通沟通有什么好资源往你这边倾向。 (2024-11-01)

    1. 小区最大的动荡往往来自于物业的更换纠纷 而这个纠纷的源头即民法典第950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这个立法条款的出发点是好,就是为了保证小区新老物业无缝交接,保证小区有持续不断的物业服务,保证小区的稳定 但恰恰是这个立法条款,给了老物业继续赖在小区的动力,只要它想办法找各种理由让新物业无法接管,它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继续享受收费的红利,业主们往往要付出包括但不限于投诉、举报、信访、诉讼在内的巨大维权代价,才能达成目标……所以这个立法条款,反而给小区埋下了反复动荡的隐患,与立法的初衷南辕北辙 所以最好就是从顶层设计上废除民法典第950条,让物业服务合同和其他普通合同一样,到期就是到期,只要到期,无论新物业是否接,老物业均没有资格收费了,它自然就会主动滚蛋 有人担心,如果老物业走了新物业又没来,小区出现服务真空咋办?……不要紧,再立法规定由街道社区对小区的消防和电梯安全进行无偿的有限兜底即可,只要安全即可,至于小区垃圾成堆、草坪裸露、车辆违停等等乱象都不要紧,天又塌不下来……而且正好让某些业主感受一下“取消物业”的后果嘛 如果多数业主忍受不了脏乱差,街道社区也忍受不了长期兜底(毕竟多少要出点钱),自然都会有动力会促成选聘新物业并接管,如此一来,小区反而容易变得稳定了 有感而发,仅供参考 (2024-11-01)

    1. 我们第二届业委会,主任搞轮值。 (2024-11-01)

  3. 小区: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康诗丹郡